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交易守则
一、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程序,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二、服从交易中心的统一管理。
三、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交易道德;遵守交易程序,按规定办理各项项目手续。
四、不互相串通搞不正当竞争,不用虚假宣传抬高自己,贬低他人。
五、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六、工作人员做到政务公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高效、优质服务,接受各方监督。
七、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遇到于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回避。
八、在交易活动中廉洁奉公、禁止行贿、受贿、索贿。
九、爱护交易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如损坏物品,需按价赔偿。
十、讲究文明礼貌,不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场内卫生。
十一、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