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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须知

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须知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评标专家的规定。

二、客观、公正、廉洁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三、进入评标区后自觉服从评标管理规定,不得使用具有任何通讯功能的工具。

四、参加评标时,若发现本人与招标项目、招标人、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隐瞒。

五、评标结束前,不得中途离开或提前退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应征得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现场行业监督部门人员同意方可离开。

六、评标完成后,应及时向招标人出具完整的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

七、评标结束后,应主动归还评标用的文件、表格、资料等材料,不得私自抄录或带离评标现场。

八、遵守保密义务,不得透露项目评审的过程及结果。

九、若发现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应及时向现场行业监督部门人员报告。

十、严禁吸烟、高声喧哗、乱丢杂物,爱护公物,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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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0455-332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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