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青冈县林业和草原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公开转让青冈县国有林场20年林地特许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青冈县国有林场林地20年特许经营权,林场林权经营总面积为88643.85亩,林场经营权包括:林辅用地资产经营权29563.00亩、非林辅用地资产经营权38069.45亩、其他林地(沼泽草地及灌木林等,不适宜种植中草药)21011.40亩。发包参考价50504.85万元,预存保证金400万元。
注:1.竞包人请详细阅读合同样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双方法律责任,承包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2.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支持现金存入,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进行缴纳;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因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等风险,可能会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租人在保证金截止前2日操作“保证金缴纳申请”获得缴纳账号并缴纳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不可以冲抵价款。
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1.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森林资源特许经营权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2.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本项目转让林地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实际面积的增减不增减成交价款。
4.转让标的包括林辅用地经营权、林木及所占地经营权。
5.转让标的区域内的林木所有权不在转让范围内。
6.转让标的主要用于林药种植、林果种植、林粮种植以及林禽养殖,受让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本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运营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接受转让人的监督。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审核制作,转让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租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报名提交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如有代理另需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五、交易方式
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
六、交易须知
(一)公告时间:开始时间 2023年3月12日 17时00分;结束时间: 2023年3月22日 17时 00分。
(二)报名时间:意向竞租人可于2023年3月12日17时00分至 2023年3月22日17时00分网络报名。
(三)意向竞租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www. ggzyjyw.hlj.gov.c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如自然人报名请选择自然人,如企业报名请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四)验证通过后,意向竞租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 ggzyjyw.hlj.gov.cn/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五)意向竞租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
(六)意向竞租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报名成功后,由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租人须在 2023年3月22日 17:00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对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租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七)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 00分至 2023年3月23日14时00分。
(八)询问期时长:5分钟。
(九)延时竞价时间: 2023年3月23日14时05分开始,竞价限时时段300秒。
七、竞价规则
(一)意向竞租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二)本次项目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项目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本次竞价阶梯为100万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四)意向竞租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五)意向竞租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租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项目价格的出价人。
(七)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八)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九)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注:自由竞价阶段未出价的意向竞租人,延时竞价阶段系统默认不能参与竞价。)
八、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转让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竞得人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齐价款(缴纳价款银行:产权方指定对公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成交合同。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不计息方式由平台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按照合同约定交齐价款5个工作日内,以不计息方式由平台原路退回。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公告文件。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租人对公告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竞价开始前终止公告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申请人,足以影响公告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公告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资产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 竞得人逾期没有签署《成交确认书》;
2.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资产权益方签署《转让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1.本次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3.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青冈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4.竞得人应根据《成交确认书》与转让人签订《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森林资源特许经营权价款。不能按时交纳森林资源特许经营权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竞拍所造成的损失。
5.本次森林资源特许经营权转让,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公示、结果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6.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负责。
(六)青冈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租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约咨询。
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齐成林 联系电话:15774555565
李 萍 联系电话:15765259292
青冈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王大林 联系电话:13836478001
(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 服 电 话: 4009980000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
附件:合同样本
2023年3月12日